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金阳县波洛水库工程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18 22:40 [ 字体: ]

金阳县波洛水库工程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920号

三、建设用地批准批次及用途:金阳县波洛水库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用于波洛水库项目建设。

四、征收范围、土地现状

(一)被征收土地权属:百草坡镇热柯觉中心村瓦日打组、永丰村科斯衣登组、斯嘎波希组。

(二)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及现状: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为35.2544公顷。

(三)征收范围: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五、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金阳县波洛水库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征收情形。

六、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本项目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7日止。

(二)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金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