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对坪镇春江中心村幺米沱组;芦稿镇灯厂村上坝组、松林坪组;派来镇岩头村岩头组、腰棚子组、河东组、老营盘组;小银木乡交点村普池组;基觉乡主沟村二坪子组、石普作组、批机组、主沟组,衣久村特口觉组、子坝组、伞里组;南瓦镇土沟中心村苦竹坝组、土沟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G7611昭通(川滇界)至西昌段高速公路(补征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金阳县交通运输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期限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4日。本公告采取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和村、村民小组张贴,并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jinyang.gov.cn)上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征收土地预公告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34-8733116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金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