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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索引号
:009050049/2025-010009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发文机关
:金阳县政府办成文日期
:2025-07-02发文字号
:金府发〔2025〕9号发布日期
:2025-07-29有效性
:有效
金府发〔2025〕9号
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有效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资源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建设、管理、养护、使用水平,结合金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和《凉山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要求,全面压实防灭火通道“建管养用”各方职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日常监管,科学推进规划建设,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管理规范、安全畅通,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精准明晰通道确权,全面压实管理责任。
1.明确通道属性。由县林草局牵头,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建设单位(企业),对县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进行全面梳理,绘制详细的通道分布图,明确专用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及兼作风电、光伏进场道,或用于旅游、产业发展、通村通行等用途的通道具体情况,重新确定道路属性。专用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是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部专用通道,仅供内部单位或组织用于防灭火用途。县林草部门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制定专用通道管理细则,明确日常管理标准和安全运维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用防灭火通道日常管理、安全运维及非防火期封闭管理工作。凡兼作风电、光伏进场道,或用于旅游、产业发展、通村通行等用途并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通道不属专用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为兼用性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
2.落实管理责任。按照“谁建谁管、谁用谁管”原则,落实“建管养用”一体化责任,明确兼用性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管理单位与责任主体。
对已建成并移交属地乡镇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由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通道安全运维管理责任与主体责任,负责通道日常管理、安全运维、养护等工作,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对在建或尚未移交属地乡镇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由建设单位(县级部门)按照“谁建谁管”的原则,承担通道安全运维管理责任与主体责任,负责通道日常管理、安全运维、养护等工作,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在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进行打围封闭式建设管理。
对企业(单位)自建用于通勤兼作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由企业(单位)按照“谁建谁管、谁用谁管”的原则,承担通道安全运维管理责任与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的安全运维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道路使用前,企业(单位)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道路使用安全评估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使用函。
县林草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审批和日常安全运维的监督和指导。
凡对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承担安全运维管理责任与主体责任的部门、乡镇、企业(单位)务必将责任逐段分解至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防火通道监管落实责任台账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县林长制办公室。
(二)深入强化隐患排查,全力消除安全风险。
1.全面排查隐患。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多位于谷深坡陡的高海拔、高落差区域,多为泥沙石毛路,路基路面不稳定,缺乏边坡加固措施,陡坡、急弯等风险路段普遍存在,雨季地质灾害易发,次生灾害隐患突出。
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前置期,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企业(单位),要全面开展防灭火通道清理排查工作,迅速清除路面塌方,清理边沟、涵洞,改造弯急坡陡路段,并在防火期常态化排查清理,确保道路畅通。要把握雨季来临前的“窗口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特别是村落上方防灭火通道地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基于区域历史降雨数据与通道损毁记录,精准预判水毁、垮塌高发路段。
2.分类治理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建立台账,实施分类施策、分区治理。对于路面塌方、边沟涵洞堵塞等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清理工作应在发现隐患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弯急坡陡路段,及时采取拓宽、降坡、设置警示标志等改造措施;对水毁、垮塌高发路段,采取挡土墙、蓄水池等工程措施稳固坡面,结合生物措施恢复森林植被,工程实施应在雨季来临前完成。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企业(单位)需定期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隐患治理到位,并将检查结果报送至县林长制办公室。
(三)严格规范日常监管,确保使用安全有序。
凡对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承担安全运维管理责任与主体责任的部门、乡镇、企业(单位)要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日常管理,在通道路口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明确道路用途和使用要求,警示标志应采用反光材料制作,确保夜间清晰可见;在关键节点安装卡口和视频监控,实时掌握通道使用情况,视频监控数据应保存至少3个月。严禁防灭火通道用于通道功能不符的用途,对违规使用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出现险情时,务必及时采取设置栅栏、垒石等硬隔离方式进行封闭管理,严防通行车辆强行涉险酿成事故。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的,协同公安、林草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科学推进规划建设,坚持生态优先。
1.科学规划设计。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规划建设,要遵循“生态保护优先、功能安全并重”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法律法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科学评估沿线生态环境,结合地形、地质等条件,综合考虑“建管养用”需求,科学避让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敏感区域,开展通道通行安全评估,确保通道合理布局、有效使用、安全使用。规划设计方案需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5天。
2.规范建设实施。在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建设过程中,坚持“最小干预”设计理念,规范实施建设,减少大规模土石方工程,严禁滥砍滥伐,保留原有地形地貌与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对建设中造成植被破坏的林草地,采用边建设、边恢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植被恢复并符合技术标准,防范次生灾害。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植被恢复方案,明确恢复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提交县林草局初审,报上级核批后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目标绩效办、县发改经信局、县林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责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责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调度、督导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林长制办公室(县林草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县发改经信局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督促风电等企业(单位)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的安全运维;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防灭火通道建设、养护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通道建设涉及土地、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县水利局要加强对通道沿线水利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指导和监管;县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指导部门和乡镇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县公安局要依法查处违反交通安全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防灭火通道日常管理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
县委目绩办要将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会同县林长制办公室等部门,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移交县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企业(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要求,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灭火通道管理的良好氛围。每年12月25日前对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责任落实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林长制办公室。县林长制办公室对全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梳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水平。
附件:1.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责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2.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责任落实三张清单
3.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落实责任台账
附件1
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责任
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祖 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李 学 康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 贾巴鲁日 县政府办主任、县林草局局长(兼)
雷 顺 国 县林草局副局长
卢 尔 曲 县委目绩办主任
石 志 云 县发改经信局局长
邱 格 合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树 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雷 舜 富 县水利局局长
毛 友 鲁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毛 小 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15个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长制办公室,由贾巴鲁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德才、海来曲博、胡旭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协调、调度、督导等工作。
附件2
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责任落实
三张清单
|
责任清单 |
任务清单 |
督查清单 | |||||
|
序号 |
责 任 部 门 |
责 任 人 |
根据工作内容整理 |
常态 督查 |
半年 督查 |
年终 督查 |
结果运用 |
|
1 |
乡(镇)人民政府 |
主要负 责人 |
对已建成并移交属地乡镇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严格落实防火通道日常管理和安全运维的具体措施。 |
每月 一次 |
县林长制办公室半年汇总通报 |
县委目绩办年度考核 |
纳入绩效考评 |
|
2 |
建设单位(县级部门) |
主要负 责人 |
对在建或尚未移交属地乡镇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按照“谁建谁管”的原则,承担通道安全运维管理责任与主体责任,负责通道日常管理、安全运维、养护等工作,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在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进行打围封闭式建设管理。 |
每月 一次 |
县林长制办公室半年汇总通报 |
县委目绩办年度考核 |
纳入绩效考评 |
|
3 |
企业(单位) |
主要负责人 |
对自建用于通勤兼作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按照“谁建谁管、谁用谁管”的原则,承担通道安全运维管理责任与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的安全运维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道路使用安全评估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使用函。 |
每月 一次 |
县林长制办公室半年汇总通报 |
|
|
|
4 |
县委目绩办 |
主要负责人 |
将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会同县林长制办公室等部门,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
每年 一次 |
县林长制办公室半年汇总通报 |
县委目绩办年度考核 |
纳入绩效考评 |
|
5 |
县发改经信局 |
主要负责人 |
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督促风电等企业(单位)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的安全运维。 |
每季度 一次 |
县林长制办公室半年汇总通报 |
县委目绩办年度考核 |
纳入绩效考评 |
|
6 |
县林草局 |
主要负 责人 |
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审批和日常安全运维的监督和指导。 |
每季度 一次 |
县林长制办公室半年汇总通报 |
县委目绩办年度考核 |
纳入绩效考评 |
|
7 |
县公安局 |
主要负 责人 |
依法查处违反交通安全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 |
每季度 一次 |
县林长制办公室半年汇总通报 |
县委目绩办年度考核 |
纳入绩效考评 |
|
8 |
县交通运输局 |
主要负 责人 |
加强对防灭火通道建设、养护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
每季度 一次 |
县林长制办公室半年汇总通报 |
县委目绩办年度考核 |
纳入绩效考评 |
|
9 |
县应急管理局 |
主要负 责人 |
督促指导部门和乡镇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
每季度 一次 |
县林长制办公室半年汇总通报 |
县委目绩办年度考核 |
纳入绩效考评 |
|
10 |
县自然资源局 |
主要负 责人 |
做好通道建设涉及土地、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
每季度 一次 |
县林长制办公室半年汇总通报 |
县委目绩办年度考核 |
纳入绩效考评 |
|
11 |
县水利局 |
主要负 责人 |
加强对通道沿线水利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指导和监管。 |
每季度 一次 |
县林长制办公室半年汇总通报 |
县委目绩办年度考核 |
纳入绩效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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