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 索引号

      :009050049/2026-01000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

      :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6-01-19
    • 发文字号

      金府发〔2026〕4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5
    • 有效性

      :有效

    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1-25 10:59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金府发〔2026〕4号

    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

    标准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有关企事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对金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范围和税额标准

    金阳县县城、建制镇规划范围内应税土地。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将金阳县应税土地划分为一至三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4元至6元。具体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详见附表。

    二、执行时间

    上述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划分及税额调整的通知》(金府办函〔2008〕37号)同时废止。

    附件:金阳县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金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    


    附件

    金阳县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土地等级

    每平方米

    等级地域范围

    年税额(元)

    一级

    6

    县城

    东至金阳初级中学、金华下街;南至中国石油公司加油站;西至自来水公司;北至北街

    二级

    4.2

    县城、建制镇

    1.县城:东至环城路西侧(自然资源局背后);南至环城路;西至城区最西端;北至城区北街最北端

    2.对坪镇:镇政府规划范围内的对坪村行政村全域。东至与大沙田交界处;南至金沙江;西至与闸口岩交界处;北至与棉花地交界处

    3.芦稿镇:镇政府规划范围内的灯厂村行政村全域。东至金沙江;南至街子;西至与松林坪交界处;北至上灯厂

    4.派来镇:镇政府规划范围内的派来村行政村全域。东至于岩头村交界处;南至与天地坪村交界处;西至与阿波洛加交界处;北至与三家寨村交界处

    三级

    2.4

    县城、建制镇

    1.县城规划范围内除上述一级、二级土地等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2.百草坡镇:镇政府规划范围内的热柯觉中心村行政村全域。东至挫里更不;南至与永丰村交界处;西至与洛古村交界处;北至与丙乙底村交界处

    3.丙底镇:镇政府规划范围内的丙底洛村行政村全域。东至莫沙底地;南至与木尼古尔村交界处;西至与沙洛依达村交界处;北至与打谷洛村交界处

    4.南瓦镇:镇政府规划范围内的特尔村行政村全域。东至丝窝中心村交界处;南至与依莫合中心村交界处;西至与土沟中心村交界处;北至与书波村交界处

    5.洛觉镇:镇政府规划范围内的马店村行政村全域。东至窝子沟;南至与青杆林村交界处;西至溜合;北至与坪子村交界处

    6.德溪镇:镇政府规划范围内的德姑村行政村全域。东至金沙江;南至与李子坪村交界处;西至与哼里村交界处;北至与德渣村交界处


    附件: